由厦门华厦学院原校长杨芃原教授所设立的 “杨芃原基金”于近日正式启动。该基金主要用于厦门华厦学院“杨芃原青年教师教学奖”的评选,奖励奋斗在教学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激励青年教师迅速成长,推动学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
据悉,“杨芃原青年教师教学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出1-2,参评对象为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在教学、教改、指导学生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青年教师。
目前,已有厦门华厦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王小如教授、2010届校友陈孟强等多位爱心人士向该基金捐赠。
捐赠方式:
1.转账捐赠
户名:厦门市华厦教育基金会
账号:351501987801090011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学府支行
注明:请在附言中注明捐赠用于“杨芃原基金”
2.支付宝捐赠
用支付宝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支付宝捐赠
支付宝名称:厦门市华厦教育基金会
支付宝账号:ef@hxxy.edu.cn
注明:请在备注栏注明捐赠用于“杨芃原基金”

3.微信捐赠
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进行微信捐赠
注明:请在捐赠留言中注明用于“杨芃原基金

附件:厦门华厦学院“杨芃原青年教师教学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奖励奋斗在教学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推动学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激励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厦门市华厦教育基金会设立“杨芃原青年教师教学奖”专项基金。
第二条 厦门华厦学院“杨芃原青年教师教学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2位。
第三条 申报条件
(一) 热爱祖国,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坚持教书育人;
(二) 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不含兼职教师);
(三) 服从分配并积极承担一线教学任务,课程教学效果优秀,督导、同行和学生评教好;
(四) 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近两年承担有校级以上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本科教学工程或教改项目;
(五) 关爱学生,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应用能力培养,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得较好成绩;
(六) 近两年没有发生过教学违纪、教学事故及受到其它处分。
第四条 评审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填写《杨芃原青年教师教学奖申请表》,并附教学成果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汇总提交至教务处。
(二)评选组织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由教务处牵头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公示拟获奖名单。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教务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教务处自收到书面意见之日起15日内提交评审委员会裁定。
(三)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将拟获奖人选名单报厦门华厦学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经理事会通过后向全校正式公布。
(四)在年度表彰大会上为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有关评选材料载入学校档案。
(五)学校财务处按照核定额度给予办理领款手续。
第五条 本办法由厦门市华厦教育基金会、厦门华厦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评定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