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异常严峻,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厦门市已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遏制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全力遏制疫情蔓延,确保我校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时间的通知精神,学校经研究决定,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在学校通知正式开学时间之前,请全体学生不要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在此期间,学校暂停所有校内外实习实践活动,包括毕业实习(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2016级本科生和2017级专科生的毕业实习安排将根据疫情发展变化情况进行调整,请密切关注学校的相关通知。
为科学有效抵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广大师生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此提醒如下:
一、减少非必要接触。此次新型冠状病毒主要通过近距离的呼吸道飞沫、人与人接触等途径传播。请大家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节日问候。
二、外出时自觉佩戴口罩。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酒店、宾馆、影剧院、体育场、商场、书店、美术馆、图书馆等),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线下教学、培训、比赛、考试等集体活动,防止群体聚集造成交叉感染。
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保证充足睡眠、充分营养,提高自身免疫力,外出回家及时洗手洗鼻,最大限度降低自己、家人及身边人群受到感染的可能。
四、主动实施居家医学观察。从湖北返乡的大学生或近期有湖北旅居史的师生,自离开湖北14天内请自觉做到居家医学观察,不参与任何社交活动。同时请您及时联系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单位或入住的酒店等,主动登记您的联系方式,记录来闽后每日接触人员的范围。
五、密切关注身体健康。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请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追踪和排查等工作,同时向所在学校及时报告情况。
六、不听信散播谣言。请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密切关注各级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疫情通报。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传播不可靠信息。
请广大师生员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自觉加强自我防护,全力支持学校防控工作,为早日战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应有贡献!
厦门华厦学院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