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校园公告 >> 正文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校园景观提升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8-24 栏目:校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校园景观提升文化建设项目(含知新楼节点提升改造工程;华厦食堂和学生活动中心景观节点提升改造工程;日月池景石垫高项目),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限价:42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须严格按照规范和规格要求施工。2. 报价含税金、管理费、搬运安装费及场地原有植物移植费等,结算时应提供发票。3. 本项目包工包料,总价包干结算,预付款为中标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预留最终结算款5%作为质保金,待两年质保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无息退还。4. 绿化养护管理时间为12个月,即从中标供应商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全部完成,进行验收合格后算起12个月;养护期内总体要求:养护达到一级绿化养护质量,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杂草,无枯枝,整体美观。养护期间花木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枯死,中标供应商需恢复原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场地原有植物必须移植到校方指定合适地点,绿化区域草坪因机械施工破坏需恢复。6.本项目所有涉及到的苗木,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提供的《苗木表(食堂及学生活动中心节点)》、《苗木表(知新楼节点)》中植物特性及规格要求进行选购,所选苗木不能出现截杆、独杆或苗木质量差等现象,要经校方确认后再栽种,否则交工验收不予通过。7.中标翌日起工期25天,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施工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8.本项目需踏勘现场,并提供踏勘证明。9.进场前,中标供应商须向物业缴纳3000元文明施工费;施工过程中,中标供应商要文明、安全、规范施工,施工过程中须避开师生上下课高峰期,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管理秩序;当日产生土头垃圾,当日清理;学校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和物业将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口头通知后无立即(两小时内)整改的,将直接从文明施工费中扣罚费用,中标供应商不得有任何异议;完工后,文明施工费由物业无息退还,多退少补。10.中标供应商需支付中标价的3.5%设计预算费给设计方(中标翌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设计公司,不含发票)。(由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翌日起7个工作日内先支付80%设计费给设计公司;施工过程中,设计公司应积极配合项目设计答疑、调整等,项目竣工合格验收后,中标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0%设计费给设计公司,不含发票)。11.中标供应商需支付项目限价的2%作为中标保证金,汇款至校方指定账户(中标翌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校方,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全款退还)。12.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2年8月24日15:00】到【2022年8月31日15:0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华厦学院(注:疫情期间因学校管理需要,请有意向及需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先电联我校,联系电话:0592-6210253,联系人:阳老师;现场踏勘:0592-6276228,联系人:辛老师。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16:3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密封递交(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厦门华厦学院东北门门岗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 联系电话:0592-6210253

Copyright(C) 2015 厦门华厦学院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 闽ICP备0900460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