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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实验室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时间:2020-07-20 栏目:校园公告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实验室管理系统

项目内容:实验室管理系统,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含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资格审查小组将在资格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和“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获取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

(三)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年7月20日上午9:30至2020年7月24日上午11:30

(二)获取地点:齐礼楼808后勤处郑老师

(三)联系电话:0592-6276317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下午17:0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递交方式:纸质递交;地点:厦门华厦学院齐礼楼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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