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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3-25 栏目:校园公告
各部门: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六,清明节)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二、2014年元旦假期因工作需要,教职工未能及时调休,现安排4月8日(星期二)给予补休一天。 请各部门安排好有关工作并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稳定工作。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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