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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半月楼西侧靠围墙处垃圾投放点及道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11-29 栏目:校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半月楼西侧靠围墙处垃圾投放点及道路改造项目,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限价: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须严格按照规范和规格要求施工。2. 报价含税金及管理费、搬运安装等,结算时应提供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3. 本项目采用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总价按实结算。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分包。4.工期:从接到校方中标通知第3日起算22个日历日内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若延误工期,中标供应商赔偿采购方1000元/天。中标供应商工期内自行承担施工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5.验收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若相关工程质量标准有关条款规定不完全一致时,以甲方要求为准。6.保修期:项目整体保修二年,防水部分保修五年,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项目需踏勘现场,并提供踏勘证明。8.进场前,中标供应商须向物业缴纳1000元文明施工费;施工过程中,中标供应商要文明、安全、规范施工,施工过程中须避开师生上下课高峰期,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管理秩序;当日产生土头垃圾,要按照学校相关部门要求统一堆放,在完工后统一清理外运;学校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和物业将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口头通知后无立即(两小时内)整改的,将直接从文明施工费中扣罚费用,中标供应商不得有任何异议;完工后,文明施工费由物业无息退还,多退少补。9.中标供应商需支付项目限价的2%作为中标保证金,汇款至校方指定账户(中标翌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校方,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全款退还)。10.本项目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20%。11.留合同款3%为质保金,若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于质保期后无息退还。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29日15:00】到【2022年12月6日15:0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华厦学院(注:疫情期间因学校管理需要,请有意向及需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先电联我校,联系电话:0592-6210253,联系人:阳老师;现场踏勘:0592-6276228,联系人:吴老师。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6日16:3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密封递交(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厦门华厦学院东北门门岗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 联系电话:0592-621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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