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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4-01-17 栏目:校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厦门华厦学院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项目限价:4.5万元(三年合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投标人需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要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4、其他要求:投标人需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4年1月17日15:00】到【2024年1月24日15:0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华厦学院,联系电话1:13600798656,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2:0592-6210253,联系人:阳老师;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16:3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密封递交(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厦门华厦学院东北门门岗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 联系电话:0592-621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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