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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扩建项目二期鼓浪餐厅1楼提升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5-07-09 栏目:校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厦门华厦学院扩建项目二期鼓浪餐厅1楼提升项目监理服务,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限价:2.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资质证明相关材料的有效复印件。

2.(1)本项目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踏勘证明;投标时,各投标供应商须将校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现场踏勘证明书》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现场踏勘证明》的,视为无效应标。(2)校方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联系校方项目负责人,了解现场实际和要求;踏勘校方联系人及电话:潘老师,6276228。(3)投标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3.扩建项目二期鼓浪餐厅1楼提升项目工程于2025年7月开始施工,本项目监理服务报价说明: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进行报价。响应总报价为项目竣工验收实施完成、经学校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监理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费、劳务费用、保险费用、咨询费、保险费、操作人员培训、税收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合同期内根据中标价格总价包干,不再因项目投资金额增减变动,学校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监理过程不支付进度款,待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后,中标供应商提供完整资料上报学校项目负责人,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标价提供全额合法有效发票,由校方一次性支付。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9日15:00】到【2025年7月16日11:3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点击链接https://f.kdocs.cn/g/rf5S3zLJ/填写登记相关信息获取文件,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华厦学院(注: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先电联我校,文件获取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592-6210253,现场踏勘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1359992658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密封递交(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厦门华厦学院东北门门岗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

联系电话:0592-621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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