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厦门华厦学院关于通信原理和光纤通信实验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限价:5.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本项目含实验桌、强弱电布线及旧设备搬运等,报价包含所有配套工程——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及实验室改造等所有费用,须严格按照规范和规格要求施工。
2.合同方式为大包干:包含但不限于包安装、包线路辅材、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项目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投标时,各投标供应商须将校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现场踏勘证明书》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现场踏勘证明》的,视为无效应标,不具备投标资格。
3.工期25日历日,工期从接到校方中标通知第二日起算,须提前制定施工计划,不顺延工期;施工期间,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施工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4.本项目预留项目结算价的3%为质保期内的履约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校方确定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内无售后和维保问题,由校方扣除违约金或其他费用(若有)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如遇学校寒暑假期则顺延至开学后退还。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11日15:00】到【2025年7月18日11:3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点击链接https://f.kdocs.cn/g/rf5S3zLJ/填写登记相关信息获取文件,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华厦学院(注:请有意向及需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先电联我校,文件获取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592-6210253;项目现场踏勘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53598620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15:3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密封递交(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厦门华厦学院东北门门岗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 联系电话:0592-621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