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教学区总配电房抬高及抽屉柜改造项目,其他详见投标单位要求。
项目限价:7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电监办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报价为包干报价,含税金、管理费、搬运检测设备、抬高、抽屉柜改造及改造后各项系统检测等所有费用,结算时应提供结算单、发票,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报价;该项目无预付款,完工并经校验收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2.本项目工期为中标翌日起5天内施工,为保证学校正常供电,应在2天内全部完成。
3.本项目须严格按照报价清单中的项目及数量提供改造服务,需提供承诺书;完工并经校验收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有发生任何设备问题需要维修维护的,供应商需在2小时内响应并提供免费服务(更换设备设施等除外);质保期内因改造不到位产生的安全问题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改造过程中,中标供应商要文明、安全、规范施工,改造过程中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管理秩序;当日产生垃圾,要按照学校相关部门要求统一堆放,在完工后统一清理外运;学校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和物业将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口头通知后若出现24小时内无法整改的,校方有权直接安排其他人员进场清洁,费用从最终结算费中扣除,中标供应商不得有任何异议。
5.中标供应商要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改造,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改造期间,所有人身安全等责任事故或劳动纠纷均应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负责理清;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6.本项目施工前需签署安全施工协议书。
7.本项目须踏勘现场,并提供踏勘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23日15:00】到【2025年7月30日11:3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点击链接https://f.kdocs.cn/g/rf5S3zLJ/填写登记相关信息获取文件,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华厦学院(注:请有意向及需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先电联我校,文件获取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592-6210253;项目现场踏勘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134592777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15:3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密封递交(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厦门华厦学院东北门门岗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 联系电话:0592-621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