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厦门华厦学院扩建项目二期1号楼西侧综合服务师生场所(1号招租标的:快递服务点,2号招租标的:饮品店,3号招租标的:便利店)招租项目,具体详见投标单位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每个标的品牌定位必须为全国知名连锁品牌,供应商具有从事相应经营管理经历≥3年,且社会信誉良好,为学生提供优质优惠的服务。
2、参与每个标的供应商在提交竞标文件时须向学校指定账户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3、供应商仅可选择一个标的进行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4、本项目各标的现场实际情况复杂,各投标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踏勘。
5、本项目须在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场地提升改造、设施购置安装、调试等。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5日15:00】到【2025年8月12日上午11:3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点击链接https://f.kdocs.cn/g/rf5S3zLJ/填写登记相关信息获取文件,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厦门华厦学院(注:请有意向及需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先电联我校,文件获取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592-6210253;现场踏勘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1896511678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5:3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密封递交(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厦门华厦学院东北门门岗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592-621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