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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关于晚会舞台及设备租赁使用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5-11-04 栏目:校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厦门华厦学院关于晚会舞台及设备租赁使用项目招标公告,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限价: 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总体要求

(1)使用时间:11月14日-11月15日。

(2)安全第一:所有设备、材料及施工流程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确保结构稳固、用电安全、防火阻燃,杜绝任何安全隐患。

(3)预算控制:投标方案总报价(含设备、运输、安装、拆卸、人工、税费等全部费用)必须严格控制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超出预算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4)高效执行:供应商需具备快速搭建与拆卸的能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演出前1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在晚会结束后当晚或次日完成撤场。

2.舞台要求:

含舞美部分、音响设备、LED屏幕设备、灯光设备、导播与信号处理等系统,灯光、音响、大屏播放(视频/图片)需与节目流程紧密配合,供应商需派出现场导演或技术人员与校方导演组对接。

3.服务与保障要求

(1)团队资质:投标方需具备类似规模活动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团队人员需专业、有经验。

(2)全程服务:提供从方案设计、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全程值守到撤场的“一站式”服务。

(3)应急预案:需提供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主要设备的备用方案(如备用麦克风、备用灯光控台等),以应对突发状况。

(4)保险与责任:建议供应商自行购买公众责任险,并为贵重设备购买保险。施工期间的人员及设备安全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4日15:00】到【2025年11月11日11:3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点击链接https://f.kdocs.cn/g/rf5S3zLJ/填写登记相关信息获取文件,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华厦学院(注: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先电联我校,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592-621025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2:0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密封递交(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厦门华厦学院东北门门岗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592-6210253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05005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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