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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图书馆馆藏资源搬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6-07-10 栏目:校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厦门华厦学院图书馆关于图书馆馆藏资源搬迁采购项目。

项目最高限价:4.9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技术要求

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清单、工期与要求施工。

2.本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所有材料,以及人工、利润、风险、搬运、运输、安装、辅材、税金、管理费、卫生清洁等所有费用。

3.工期10日历天,工期从接到校方中标通知翌日起算;中标供应商须提前制定施工计划,不顺延工期;延期的,须按照相关要求扣款。施工期间,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施工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4.本项目为重要搬迁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复杂,各投标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踏勘;投标时,各投标供应商须将校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现场踏勘证明书》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现场踏勘证明》的,视为无效应标,不具备投标资格。

5.服务商承接过高校图书馆完整搬迁项目实操案例,熟悉图书馆馆藏排架、索书号管理规范,可提供过往项目合同、现场照片佐证;具有高校图书馆搬迁实操经验,熟悉索书号、馆藏排架规范的作业团队优先考虑。

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6年7月10日9:00】到【2026年7月17日9:0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点击链接https://f.kdocs.cn/g/rf5S3zLJ/填写登记相关信息获取文件,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华厦学院(注: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先电联我校,文件获取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592-6210253;现场踏勘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1380608032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1:0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支持现场纸质密封递交、邮寄密封递交两种方式,所有递交材料均需密封(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

1. 现场递交:递交地点为厦门华厦学院东北门(3号门)门岗处。

2. 邮寄递交:仅接受顺丰、EMS两种邮寄渠道,邮寄时请备注投标项目名称,邮寄地址:厦门华厦学院齐礼楼615。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592-621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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