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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学生公寓区涂料维修类零星工程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7-08 栏目:信息公开目录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学生公寓区涂料维修类零星工程供应商项目,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或中标)之日起两年。

项目金额:按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建筑装修、装饰类的小微企业(涉及金额较少的零星项目),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该项目需踏勘现场,并提供踏勘证明。2、中标供应商在进场前需向物业缴纳5000元文明施工费押金(含卫生清洁等)。在施工过程中,中标方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文明施工要求施工,若有不文明施工行为(含卫生不及时清洁)的,在校方通知(含电话、微信、口头)后24小时内不整改的,校方有权通知物业从押金中提前预支费用,中标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不足的,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文明施工费在竣工合格验收通过后,由物业直接无息退还,产生费用的,多退少补。3、本项目为修缮类,修缮位置零散分布于多个楼栋多个房间,分不同批次。验收按实结算,以需修缮位置铲到砂浆层时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含税金、运输、辅材、措施费及卫生清洁、建筑垃圾清运等全部费用,每单次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一年。4.中标后单价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无论校方同类项目大小,中标供应商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以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7日15:00】到【2021年7月13日15:0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华厦学院(注:疫情期间因学校管理需要,请有意向及需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先电联我校,联系电话:6276225,联系人:林老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16:3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密封递交(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厦门华厦学院齐礼楼805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92-627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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