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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10-23 栏目: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2〕67号)、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综〔2012〕21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厦教高〔2012〕15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 述

通过规范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保障等,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符合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改革试点要求的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我校的民主管理水平,增强社会的参与和监督,促进我校的改革与发展。我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开展校务公开的工作机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学校专门召开会议通报了教育部关于要求各高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为加强领导,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学校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办事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校(党)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教务处(招生办)、学生处、科研管理处、图书馆、保卫处、各教学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同时,学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分工及有关事项,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单位信息公开有关事宜。

(二)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学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在已制定的《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研究和制定了《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办事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七部分、二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了我校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组织机构与职责、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和监督保障等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学校通过会议形式、书面形式、网络广播形式和宣传栏形式等途径进行信息公开,在厦门华厦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开设校务公开专栏,通过网站发布我校的党务和政务主动公开的内容;同时,还利用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充分利用校园网信息平台,招生期间在学校网站主页增设“考生报考”信息专栏,进一步方便了广大考生获取学校报考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本学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共有60项,其中:党务公开10项,占16.6%;学校综合事务公开5项,占8.3%;财务公开4项,占6.7%;招生录取5项,占8.3%;人事管理6项,占10%;教务教学6项,占10%;科研项目6项,占10%;学生工作5,占8.3%;后勤管理7项,占11.8%;图书馆6项,占10%。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2011-2012学年度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各项制度、重大决议和决定。

2、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重要事项。主要有学校各类招生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及执行情况等招生信息;学生秋季收费、评奖评优、奖学金、助学金总额及分配方案,减免学杂费的条件及名单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教职工招聘情况、职称评聘、晋级晋职、干部任前公示情况、任免决定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科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后勤工作有关学校工程建设或修缮招投标情况、设备等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公示等财务信息。

3、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管理办法》明确了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办事公开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本学年度,学校未接收到任何师生和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此类受理情况暂无。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一)办事公开领导小组评议会议

学校领导小组每学年召开一次工作小组会议,听取办事公开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组织一次办事公开工作总结会,总结经验,查找缺漏,研究今后的工作方向。

(二)办事公开办公室评议工作

学校办事公开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情况,提出下一季度工作计划;每年组织一次办事公开评议活动,收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并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校在落实《管理办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有的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强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化,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促进各部门完善信息公开途径。

(二)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各单位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为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管理,促进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网站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的窗口作用。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做好“厦门华厦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由办事公开办公室提出办事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总额和明细,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纳入学校的年度经费预算中,切实保障办事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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