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国档案学会、福建省档案学会征集2019年档案学术...
各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中国档案学会关于征集2019年全国青年档案工作者学术论坛论文的通知》(中档学[2019]7号)、《福建省档案学会关于做好2019年档案分会场论文组织工作的通知》(闽档学[201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单位)档案工作者积极投稿。论文电子版需在论文截稿日期前一周报市档案学会一审。市档案学会联系人蔡剑锋,联系电话13779971103,邮箱
发表时间:2019年05月14日

厦门华厦学院2019年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9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4日,共4天。其中,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正常上班(补双周四、周五课程),请各部门安排好有关工作并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稳定工作。 厦门华厦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发表时间:2019年04月22日

厦门华厦学院2019年5月值班安排表(5月1日-5月31日)
       厦门华厦学院2019年5月值班安排表(5月1日-5月31日)
发表时间:2019年04月24日

厦门华厦学院2019年6月值班安排表(6月1日-6月30日)
       厦门华厦学院2019年6月值班安排表(6月1日-6月30日)  
发表时间:2019年05月27日

转发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直各系统文明办,市文明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9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充分展现厦门“高素质、高颜值”城市形象,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着力提升全市旅游行业服务水平和市民文明旅游素质,让广大市民和游客过一个祥和、喜庆、平安、文明的节日,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文明旅游工作
发表时间:2019年01月28日

转发市委网信办关于组织申报第四届“五个一百” 网络正能量精品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宣传部门:        “五个一百”网络正能量精品活动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和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主办,至今已连续举办三届。今年第四届“五个一百”网络正能量精品评选活动已于2月1日正式启动线上申报工作,将对2018年1月3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产生的年度榜样人物和精品力作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100名网络正能量榜样、100篇网络正能量
发表时间:2019年02月12日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健康中心瑜伽室及明德2报告厅地砖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华厦学院健康中心瑜伽室及明德2报告厅地砖更换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厦门华厦学院健康中心瑜伽室及明德2报告厅地砖更换项目,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二
发表时间:2019年04月15日

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公寓区空调日常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公寓区空调日常维修项目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学生公寓区空调日常维修  合同期限一年 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发表时间:2019年03月27日

厦门华厦学院齐礼楼九楼东侧阳台茶歇休闲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华厦学院齐礼楼九楼东侧阳台茶歇休闲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齐礼楼九楼东侧阳台茶歇休闲区改造项目 其他详见附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发表时间:2019年03月27日

中共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关于规范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程序...
各部门:        为贯彻《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 厦门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教工委宣[2018]2号)要求,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现制定《厦门华厦学院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备案表》和《厦门华厦学院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报告人(主讲人)承诺书》,请认真贯彻
发表时间:2019年04月03日

转发市文明委关于印发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2020年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        现将市文明委《关于印发<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2020年工作规划>的通知》(厦文明委〔2018〕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陈挺        联系电话:2135573        附件:关于印发《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2020年工作规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年02月15日

厦门华厦学院2019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五)为清明节。请各部门安排好有关工作并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稳定工作。                          厦门华厦学院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发表时间:2019年03月25日

厦门华厦学院4月值班表(4月1日-30日)
      厦门华厦学院4月值班表(4月1日-30日)
发表时间:2019年03月25日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规划》,发挥学校在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等方面的关键作用,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结合
发表时间:2018年12月18日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19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现将我校2019年寒假放假、开学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一)学生放寒假时间:从2019年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2月23日学生注册、领教材;2月25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寒假时间:从2019年1月17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2月22日-23日教职工上班(22、23日上午班车发车时间、上车地点不变),2月
发表时间:2019年01月03日

共有 5,125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342 页   当前第 149 页

Copyright(C) 2015 厦门华厦学院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 闽ICP备09004608号-1 闽公网安备 35021102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