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应用技术研究院院长庄峙厦教授受邀出席首届厦门产教融合论坛...
2022年6月24日,首届厦门产教融合论坛顺利举办。本次论坛以“加速培育产教融合型高新技术企业”为主题,来自“政产研学用金”等领域的百余名嘉宾与会研讨。我校应用技术研究院院长庄峙厦教授受邀出席论坛并做了“三元融合促产教、双实引领提质量”的主旨发言。 发言中,庄峙厦针对当前校企在产教融合中的痛点,介绍了厦门华厦学院在引企驻校、校企共建等深度产教融合模式中的探索,结合学校在产教融合实践中的经验,提出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28日

厦门华厦学院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厦门华厦学院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为指导,认真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厦门市教育局《关于报送高校信息公开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24日

厦门华厦学院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厦门华厦学院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为指导,认真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厦门市教育局《关于报送开展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11月06日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厦门华厦学院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为指导,认真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29日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厦门华厦学院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为指导,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3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针对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 述 学校通过规范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保障等,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发表时间:2021年11月19日

“数字素养”开新课,“时代新人”育能力——特色课程《大学生数字素养教...
《大学生数字素养教育》全校通识必修课程已于2022年春季在厦门华厦学院首次正式开课,我校2021级全体新生近2000名学生参与本门课程的学习。 厦门华厦学院首设“数字素养”为主题的课程,这是我校针对数字经济时代下,大学生应具备的学习、工作、生活的基本素养培养的一次尝试,也是全省第一次大规模尝试。《大学生数字素养教育》课程由华厦学院通识教育中心承担,系全校性通识必修课程,面对2021级全体本科新生
发表时间:2022年08月27日

信息公开意见箱
信息公开意见箱是用于收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与信息公开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在收集和受理范围之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投稿至hxxy@hxxy.edu.cn
发表时间:2018年11月06日

厦门华厦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厦门华厦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18日

厦门华厦学院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23日

厦门华厦学院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厦门华厦学院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为指导,认真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厦门市教育局《关于报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23日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2013-2014学年度信息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23日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2012-2013学年度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23日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2〕67号)、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综〔2012〕21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厦教高〔2012〕15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23日

关于印发《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厦门华厦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23日

厦门华厦学院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统计工作是把握学校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的重要手段,是制定学校管理政策、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为了使学校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更好地发挥统计分析在学校决策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统计工作分为综合
发表时间: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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